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是负责学校各级各类评估工作和日常教学质量监控的教辅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相关的政策、标准要求,构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制定完善质量标准和质量保障流程。
(二)负责指导各教学单位构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常态化开展教学单位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对学校开展的院校评估工作。
(四)负责教育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住建部专业教育评估 各类专业认证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推进工作。
(五)负责开展全校教学单位和专业的办学质量监测与评估。构建完善教学单位评估指标体系和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教学单位评估和专业评估,形成专业诊断分析报告,为教学单位绩效评价和专业内涵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六)负责对学校各部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质量开展监测与评估,重点评估各部门对教育教学的支持与保障情况及持续改进落实情况。
(七)负责开展日常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加强课堂教学阵地监管,构建完善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周期性对课程教学质量进行评估;组织学生评教、同行互评、教师自评、领导评教、教师评学等,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估,为教师教学改进、教学奖励、职称评定、促进学风建设等提供依据;组织开展本科教学异常情况调查、教学事故核查、教育教学评奖评优工作。
(八)负责本科教育教学数据采集与监测分析,编写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搭建并维护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平台。
(九)负责组建校院两级教学督导队伍,组织督导全面参与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工作。
(十)负责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