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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 - 202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课程学习体验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6-04-02 16:41  

内工大 评估中心字2025〕3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从学生的视角审视课程教学质量促进广大教师及时优化教学,持续提升质量,学校将组织开展本学期学生课程学习体验评价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价人员

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

二、评价时间

每门课程的学生评价时间为结课当周至结课后下一周周日晚24时截止(XX课程教务系统安排的上课时间为2-10周周三、周五3-4节,则该门课程的评开放时间为第10周周一0时至第11周周日晚24时),系统根据排课时间自动开放和关闭评价时间。

三、评价方式

电脑端登录内蒙古工业大学官网,通过企业微信扫码或输入账号密码(账号:学号;密码:统一门户密码)登录办事大厅,在个人中心点击教学质量保障平台”,点击【教学评价】,选择评教任务】,待评价】的问卷,参与评价即可。

、评组织安排

1.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学生按时、客观、公正地参与评价,确保评价工作有序开展。加强评价过程的动态监控,每周核查各课程的评价进展,重点关注参评率偏低的课程,及时发布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参评率。

2.任课教师应在课程结课时主动提醒学生按时完成评价,积极引导学生客观、真实地反馈学习体验。

五、评价结果汇总与反馈

1.学校在学生课程学习体验评价结束后,对评价数据进统计分析,形成本学期学生课程学习体验评价分析报告,并与评价数据一同反馈至各教学单位。

2.教学单位根据评价分析报告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梳理本单位教学薄弱环节及需要重点关注的课程、教师等问题,形成教学管理、课程或教师教学等方面的持续改进清单。

3.各教学单位需通过座谈交流等形式,就评价结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与本单位教师进行及时充分的交流反馈,确保课程教学质量改进的要求及时有效落实到每位教师和每门课程上。

4.各教学单位需在每学期末将上一学期针对持续改进问题清单所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成效情况送交至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联系人:肖洁;电话:6577309

 

附件:学生课程学习体验评价操作流

 

 

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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