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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5-11-07 11:04  

内工大 估中心202513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系统推进金课建设,切实提高课程建设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课程质量评价办法》(校发〔202475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第学期本科课程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价范围

依据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课程学习体验评价结果,按“本单位课程排名”前10%与后10%的比例,抽取在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实际开设的课程(详见附件1)。

二、评价方法

课程质量评价是从不同角度和层面对课程质量的全面系统评价,由专家课程评估、教师课程教学体验评价和学生课程学习体验评价三部分组成。

(一)专家课程评估

依据本科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全过程综合评估,指标体系涵盖课程标准、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及考核材料四个方面。分理论课和实验课两大类,其中理论课设19个一级指标、45个二级指标;实验课设20个一级指标、44个二级指标。

(二)教师课程教学体验评价

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目标和实际教学情况,对课程质量进行自我评价。

(三)学生课程学习体验评价

由学生从学习收获角度对课程质量进行全过程评价。

三、评价工作安排

(一)组建专家

学校从校院两级本科教学督导中抽取课程评估专课程开展全过程综合评估。

(二)工作流程

1.专课程评估工作依托学校“教学质量保障平台开展,相关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专家需按照如下流程开展评估工作,同时在系统内对应每指标逐条进行等级评价,并填写突出优点、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

1)审查课程标准和教学设计;

2)开展课堂教学评价;

3)查阅课程考核(含过程性)教学文档归档材料。

2.教师课程教学体验评价与学生课程学习体验评价将于本学期末通过“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以问卷形式组织在线填报。

四、评价结及应用

(一)评价结论

课程质量评价分(S)=教师课程教学体验评价得分×10%+学生课程学习体验评价得分×50%+专家课程评估得分×40%,结论包含“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二)评价结论应用

评价结论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课程质量评价办法》《内蒙古工业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应用

1.对于评价为优秀的课程,将优先推荐立项学校各类课程建设项目,并在年终绩效的本科生教学工作量核算中,课程组(或任课教师)的质量系数按1.5计算。

2.对于评价为合格的课程,在年终绩效的本科生教学工作量核算中,课程组(或任课教师)的质量系数按1.0计算。

3.对于评价为不合格的课程,将取消当年各类课程建设立项资格以及课程组(或任课教师)当年教学类荣誉奖项参评资格。在年终绩效的本科生教学工作量核算中,课程组(或任课教师)的质量系数按0.5计算,若复评仍不合格,质量系数按0计算。

联系人安拴霞,田彩玲;电话:6577309。


附件:1.2025-2026学年学期课程评估参评课程一览表

2.课程评估操作手

3.本课程评估指标体系(理论课、实验课)


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511月5日


附件【附件3:本科课程评估指标体系(理论课、实验课).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1: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评估参评课程一览表.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专家课程评估操作手册.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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