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工大 评估中心字〔2025〕11号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落实学校“三全育人”要求,推动领导干部深入教学一线,密切联系师生,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现将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课人员
校领导,各单位、各部门副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
二、听课时间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
三、听课范围
领导干部可根据个人实际自行选择全日制本科生开设的各类课程进行听课,以单独听课和随机检查为主,不需要提前通知任课教师。
四、听课要求
1.校领导及各职能部门、教辅单位的领导干部每人听课不少于3次,其中,校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教学、科研工作的校领导至少听取思想政治理论课2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
2.各教学单位领导每人听课不少于5次,其中,学院书记、院长及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每人应至少听取思想政治理论课2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
3.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干部应在一个任期内对所有思想政治理论课授课教师做到听课全覆盖,本学期可自行安排听课次数。
4.听课内容除关注评价指标外,还应关注听课所在教学楼的教学秩序,学生学习状态,听取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听课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反映给相关部门和教学单位,以便及时解决问题并督促教师及时改进,确保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5.听课完成情况将纳入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请在每次听课后及时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电脑端/手机端)填写听课评价,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联系人:安拴霞 肖洁,电话:6577309。
附件:
教学质量管理平台领导干部听课评价操作流程
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