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工大 评估中心字〔2025〕6号
各教学单位:
为促进教学质量持续提升,根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办法》(内工大 校发〔2024〕83号)和《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课程质量评价办法》(内工大 校发〔2024〕75号)的相关要求,助力教师在反思中成长、在总结中精进,学校决定启动教师课程教学体验评价工作。现将本学期教师课程教学体验评价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价人员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的全体任课教师(含兼职教师、外聘教师)。
二、评价时间
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8月3日
三、评价方式
1.方式一:电脑端评价。打开内蒙古工业大学官网,通过企业微信扫码或输入账号密码(账号为工号;密码为统一门户密码)登录办事大厅,在个人中心点击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进入后点击【我的任务】,查看【进行中】的问卷,即可参与评价。
2.方式二:手机端评价。关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登录平台后,在【首页】即可看到进行中的评价任务,参与评价即可。
四、工作要求
1.教师课程教学体验评价是促进课程教学质量持续改进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可通过课程教学体验评价,全面、客观地分析本学期教学工作的成效与不足,并结合“课程教学质量分析报告”提出需要改进的方向及具体可行的改进方案,真正实现以评促教、以评促改。
2.教师课程教学体验评价结果将作为课程质量评价、后续课程建设、教学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学校也将据此为教师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教学支持与发展资源。各教学单位要加强组织动员,引导教师充分认识课程教学体验评价对于个人教学发展和学校教学质量提升的重要性,确保在规定时间段内认真完成课程教学体验评价,共同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迈上新台阶。
评价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评估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安拴霞 田彩玲 ,电话:6577309
附件:教师课程教学体验评价操作流程
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