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确保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学校现启动本年度状态数据预采集填报,并同步开启2025-2026学年质量报告撰写上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状态数据是教育部核定高校办学条件、监测高校办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凡涉及相关指标要求中明确与其他业务系统一致的数据,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保证数据填报的统一口径。
2.质量报告是每年度公布在学校评估中心官网上的对外公开报告,公开网址同步上报至上级部门,各相关单位务必严格把关文字内容,充分展现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实效。
二、职责分工
(一)牵头部门职责
1.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牵头负责“院校篇”“专业篇”填报及指标分析。
2.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牵头负责“学科篇”填报及指标分析。
3.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负责数据节点部署、上传及全流程数据管理,保障平台畅通。
(二)数据归属部门职责
各责任单位负责数据归属管理,需按照数据采集任务分解,由“责任单位”牵头协同“协作单位”完成相应表单数据的填报。
(三)教学单位职责
各教学单位是各类基础数据的源头,需按照学校的统筹规划以及各数据归属部门的工作安排,提供或核对有关数据。
三、工作进度
(一)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安排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截至9月30日)
由各相关单位做好本年度数据采集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应于9月30日作为时间节点的数据提供单位请于9月30日留存好时点数据,应提供上年度全年或上学年数据的单位请做好数据梳理工作。
2.第二阶段:预填报阶段(10月8日—10月18日)
(1)基础数据表:10月12日前完成校内上报。
基础表单 |
负责部门 |
(1)表1-1学校概况(时点)(基础表) |
党政办公室 |
(2)表1-2校区表(时点)(基础表) |
党政办公室 |
(3)表1-3学校相关党政单位(时点)(基础表) |
教师工作部 |
(4)表1-4学校教学科研单位(基础表) |
教师工作部 |
(5)表1-6学校基层教学组织(时点)(基础表) |
教务处 |
(6)表4-1校领导信息(时点)(基础表) |
教师工作部 |
(7)表4-2管理人员信息(时点)(基础表) |
教师工作部 |
(8)表4-3专任教师信息(时点)(基础表) |
教师工作部 |
(9)表4-5其他教职工信息(时点)(基础表) |
教师工作部 |
(10)表4-6校外教师(导师)信息(时点)(基础表) |
教师工作部 |
(11)表5-1学生统计情况(时点)(基础表) |
评估中心 |
(12)表5-2本科在校生信息(时点)(基础表) |
教务处 |
(13)表5-3研究生基本信息(时点)(基础表) |
研究生院 |
(14)表6-4专业基本情况(时点)(基础表) |
教务处 |
(15)表6-5专业大类情况表(时点)(基础表) |
教务处 |
(16)表7-4开课情况(学年)(基础表) |
教学运行中心 |
(17)表7-10本科实验场所(时点)(基础表) |
教务处 |
(2)其他后续报表从10月12日起至10月23日前完成。
(3)以2026年12月31日为统计时间节点的数据报表本次不做预填报,待正式通知后再组织开展填报工作。
(4)数据变动情况说明:《状态数据》填报的责任单位,对出现增减值的数据应提前准备好变动情况说明,以便最终上报时系统提示需提供数据说明。
(5)数据关联:明确要求“办学基本条件”“学生统计”“毕业生去向”“学生国际交流”等核心表格数据需与《教育事业统计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全国来华留学管理信息系统等数据完全一致,确保数据溯源无矛盾。
(6)数据表上报:通过线下填报,由部门审核人审核并请示分管校领导后,电子版表格发送至评估中心崔博OA。
3.第三阶段:数据校对与审核阶段
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负责将所有数据进行整理分析,确保基础数据与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达成一致,报学校审议后封表待正式上报。
(二)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撰写安排
1.《质量报告》文字部分撰写工作于9月30日起,10月16日前完成所有文字部分的撰写工作。文字部分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均需提交,电子版发送至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张悦OA,纸质版需在10月16日前经部门审核人及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至明德楼315室。
2.各负责部门所撰写的质量报告文字内容应论证有力、表述规范,如实展现学校的特色、亮点。正文一律采取文字和数据叙述,避免在文中直接插入表格显示数据。
3.对撰写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文字进行统稿后,形成本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报学校审议后提交上级部门,并按要求进行公布。
4.质量报告分文字撰写及数据表填报两部分。数据表待《状态数据》填报完成后,以数据提取的形式采集,不能提取的数据,评估中心将对接相关任务责任单位开展数据补充填报。
四、具体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树立数据思维
各学院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质量监测数据的重要意义,明确其对学校创建“双优”高校的支撑作用,树立数据驱动理念,结合学校“十五五”发展规划,将数据工作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核心工作统筹衔接,确保数据工作服务于学校大局。
(二)强化审核校验,密切协同联动
建立全流程审核与追责机制,强化各单位数据填报员、审核人的责任担当,严格按照“填报部门—牵头部门—分管校领导”的流程进行逐级填报与审核校验。加强跨单位协同联动,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形成“学校统筹、部门联动、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
(三)把握指标内涵,确保数据质量
深入研究并准确把握《指南》释义和指标内涵,明确数据采集口径,认真做好数据整理、校对与填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可追溯、可核验,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高等教育评价政策文件等要求,杜绝弄虚作假、逻辑矛盾。所采数据若有涉密内容,需按规定脱密后再采集。
五、其他事宜
1.评估中心联系人:张悦(质量报告)、崔博(状态数据),联系电话:6576193。
2.发规处联系人:武敏,联系电话:6575950。
附件:1.高等教育质量监测2026年数据采集及填报任务分解表
2.质量报告文字撰写内容任务分解
(附件详见OA通知。)
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