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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一轮课程质量评估的通知
2026-09-18 11:04  

内工大 评估中心字〔202615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聚焦四新建设要求,系统推进金课建设,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新一轮课程质量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一)优质课程的认定

按照以认定定资格、以绩效促提升原则,调整我校原立项建设认定课程建设机制,在上学期试点基础上,继续推行申报认定绩效新机制,推动课程建设实现从重过程重实效、从重数量重质量的根本性转变。本次优质课程认定面向以下四类课程开展,核心要求如下:

1.双语课程

以双语教学能力、教学内容适配性、学生学习成效为核心制定认定标准,重点明确双语教学比例、外语授课质量、中外教学资源融合度等核心指标。要求课程内容兼顾专业性与国际化,能够有效培养学生跨语言学术交流能力,助力我校国际化人才培养战略落地(附件1)。

申报范围:不限,已经认定的也需要申报,否则工作量绩效质量系数按一般课程认定。

2.产教融合课程

聚焦校企协同育人实效制定认定标准,明确企业参与课程建设的深度(含企业师资授课占比、课程内容与行业岗位需求对接度等)、实践教学环节设置规范、学生岗位适配能力提升效果等核心内容,推动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附件2)。

申报范围:不限。

3.专创融合课程

以创新创业思维训练为核心,以引导式教学为手段,深度融合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重点考察课程是否运用设计思维进行课程设计,是否将创新创业思维训练贯穿专业课教学全过程,以及是否落实OBE成果导向的评价机制(附件3)。

申报范围:验收结果为优秀或良好通过的专创融合课程。

4.智慧课程(AI赋能、数智化课程)

以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为核心制定认定标准,明确AI技术在课程设计、教学实施、学情分析、个性化教学、评价反馈等环节的应用场景与实际成效(以AI课程教学平台提供的实际应用情况报告和数据作为重要考核依据)。要求课程能够借助AI工具优化教学过程、提升教学效率,着力培养学生数字化素养与创新能力(附件4)。

申报范围:不限。

(二)重点关注课程的评估

结合学校年度重点工作部署,本次面向以下四类课程开展:

1.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高等数学A(一)课程。

2.依据2025-2026学年第学期学生课程学习体验评价结果,按本单位课程排名5%的比例,抽取在本学期开课的课程。

3.上一年度课程质量评估结果为不合格且在本学期开课的课程。

4.教师自愿申报参与评估的课程。

二、评估方法

(一)优质课程的认定方法

依据《本科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和各类课程建设标准,对申报课程开展评估,由课程综合评价和特色课程建设评价两部分组成。优质课程认定得分(S=课程综合评价得分(S1×50%+特色课程建设评价(S2×50%

1.课程综合评价

1)专家课程评价。涵盖课程标准、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及考核材料四个方面。分为理论课和实验课两大类。

2)教师课程教学体验评价。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目标和实际教学情况,对课程质量进行自我评价。

3)学生课程学习体验评价。由学生从学习收获角度对课程质量进行全过程评价。

2.特色课程建设评价

由专家依据各类课程认定标准对课程建设质量分类进行评价。

(二)重点关注课程的评估方法

依据《本科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对课程开展综合评价,由专家课程评价、教师课程教学体验评价和学生课程学习体验评价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同上。

重点关注课程评估得分(S=课程综合评价得分(S1=教师课程教学体验评价得分×10%+学生课程学习体验评价得分×20%+专家课程评估得分×70%

三、评估工作安排

(一)组建专家组

由教务处、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协同组建课程评估专家组,开展对课程的全过程综合评估。

(二)工作流程

1.优质课程的评估流程

1)各教学单位须对拟申报课程开展预评估。优先推荐学生学习体验评价优良、课堂教学效果良好、课程建设规范且富有特色的课程参评,并组织相关课程于924日前,将包含课程标准、课程教学设计等课程建设质量支撑材料的申报材料,通过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端口完成申报(教学质量保障平台)【课程评估】模块【优质课程申报】页面点击【课程申报】按钮,填写课程申报内容上传申报材料后点击【提交申报】按钮申报完成)。同时,各门课程可根据课程实际情况选择填写《推荐听课节次清单》。

2)教务处和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对学院推荐课程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审查的课程列为参评课程。

2.重点关注课程的评估流程

重点关注课程清单已由学校导入平台,各教学单位需通知被评课程做好参评准备,并根据课程实际情况选择填写《推荐听课节次清单》(923日前),可作为专家组安排听课的参考。

未提供推荐听课节次清单的,由专家组随机安排听课。

四、评估结论及绩效激励

(一)评估结论

课程质量评价结论依据课程质量评价得分(S)确定评价等级,包括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S≥90分,为优秀课程;75≤S90分,为合格课程;S75分,为不合格课程。如出现违反师德师风等情形,实行一票否决。

(二)绩效激励

评价结论依据《内蒙古工业大学本科课程质量评价办法》《内蒙古工业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核算绩效。

1.对于优秀课程,纳入学校优质课程管理体系,并在年终绩效的本科生教学工作量核算中,课程组(或任课教师)的质量系数按1.52.0计算。

2.对于合格课程,在年终绩效的本科生教学工作量核算中,课程组(或任课教师)的质量系数按1.0计算。

3.对于不合格课程,将取消课程组(或任课教师)当年教学类荣誉奖项参评资格,并在年终绩效的本科生教学工作量核算中,课程组(或任课教师)的质量系数按0.5计算,若复评仍不合格,质量系数按0计算。

(三)动态管理

对认定课程实施常态化监测。如出现未按标准运行、课堂质量明显下降、材料造假、不合规问题等情形,将取消认定资格及相关激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教学单位作为课程建设的主体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教师深入学习本通知精神,系统梳理课程建设现状,积极动员教师主动参与,引导教师转变课程建设理念,营造人人重质量、个个建金课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及时总结经验

各教学单位应及时总结课程建设中的先进经验与典型做法,教务处、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将协助加强交流推广,推动我校课程建设质量整体提升。如遇相关问题,请及时沟通对接。

联系人:安拴霞、田彩玲(评估中心),电话:6577309 ;

 王磊(教务处),电话:6577130


附件:1.校级双语教学优质课程(“金课”)认定标准

      2.校级产教融合优质课程(“金课”)认定标准

      3.校级专创融合优质课程(“金课”)认定标准

      4.校级智慧教学优质课程(“金课”)认定标准

      5.推荐听课节次清单模板

      6.内蒙古工业大学优质课程认定申报书

 (附件请从OA下载。)


                       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教务处

                              202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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